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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导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2015年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应该如何计算?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安徽省2014年统计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4年安徽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2015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
 
2、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6107元。
 
3、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916元。
 
4、2014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7981元。
 
5、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894元。
 
二、赔偿标准
 
1、丧葬费
 
丧葬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894元)÷2=25447元
 
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未成年抚养费:
 
城镇标准:16107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农村标准:7981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
 
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
 
 
(1)城镇标准:24839元/年×年限;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为:496780元;
 
(2)农村标准:9916元/年×年限;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为:198320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2015年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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