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律师网移动版

  • 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

    日期:2015-05-15 14:42:32

    (一)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受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自检察人员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

  • 首页
  • 上一页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末页
  • 54531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202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