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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最基本的传承工具吗?

情景案例

赵某系一家家具公司的董事长,经营红木家私产业多年。父亲、母亲已年近80,赵某与前妻生育了两子一女,与现任妻子李某生育了一个儿子。

赵某在家中排行第七,有四个哥哥,两个妹妹。由于该家具公司系几个兄弟一起创业,赵某的兄弟及其他亲戚均在公司持有股份。

2016年8月份,赵某受邀到工行私人银行听法律讲座,了解到国内很多家庭财产传承的案例,担心没有财产处理预案,影响家庭和睦,导致财富流失。

赵某向律师咨询后,得知是最基本的财富传承工具,可以合理安排财产状况。

请问:遗嘱是最基本的传承工具吗?

本案分析

我国规定的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法定的处分权,因此任何成年的公民可以就他个人的合法财产设立遗嘱,以明确财产归属。

订立遗嘱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遗产进行处理的个人行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

本案中,赵某如果生前不立遗嘱,那么其死亡后,由其人继承财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及三个子女,6位继承人均享有同等的。如果赵某选择订立遗嘱的方式,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名下的所有财产指定由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者之外的人继承。

遗嘱作为家庭财富传承的基本工具,可以使赵某自主确定财产归属,提前做好财富按排。

案件启示

人生世事难料,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总会发生,与我们的生活相伴。当疾病、意外、灾祸降临之时,掌管财产者突然离世,亲人往往猝不及防,公司及家庭可能出现混乱局面。

有的公司陷入经营僵局、无人做主;有的子女甚至不清楚遗产状况,比如银行存款有多少、存于哪家银行,股票、动产等其他财产现在何处。一旦出现财产不明或金额不清的状况,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手续时,会遇到很多麻烦,办理的进程可能受阻,会使继承人之间发生误解,甚至导致纠纷出现。

遗嘱是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在订立遗嘱时,建议尽可能选择专业、规范的专业机构,比如公证处、等,由专业人士帮助订立及审查遗嘱,从形式及内容审查遗嘱的合法性,既可以简化遗产继承手续,又减少纠纷的发生。

因此,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财产传承安排,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也是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明智之举。

相关法规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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